最近,有人咨询我:我弟弟把人打成轻伤,被拘留了,现在我们家已经赔偿了伤者,伤者答应不追究了,我弟弟是否就没事儿了,是不是马上就可以回家了?电视剧《都挺好》里,苏明成不就是这样的吗?
大哥,你是相信电视剧呢,还是相信律师呢?既然相信电视剧,就别咨询律师啊?!如果相信律师,咱就别提电视剧好吗?
就拿电视剧《都挺好》来说,其中涉及到的不能当真的法律问题,至少还有下面一些:
苏大强想在房本上加上“蔡根花宝贝”的名字,但该房屋贷款尚未还清,房屋还在抵押中,即便没有子女的阻拦,也不是想加就能加的。
苏大强把苏明成花的钱都记在小本上,事情披露后,苏明成夫妇决定还钱。现实生活中,这种情况其实不算借款,而属于赠与,故无须偿还。当然,如果苏家对苏明成夫妇的房屋有出资,在苏明成夫妇离婚时,该出资可以视情况或作为借款,或作为对苏明成的个人赠与。
苏大强卖房后分钱的事儿,也是有悖于法律的,所卖的房屋,购买时的资金的来源,有老宅的卖房款,也有苏明哲的出资,苏大强是无权独自处分的。
......
电视剧毕竟不是普法剧,根据剧情发展和人设的需要,为了吸引观众,追求好看,可以随意设置情节。它那么一拍,你那么一看,就完了。剧可以追,但逮住什么都信,早晚会傻眼的。
(李诗怀律师)